投资移民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Preference,简称为EB-5)。美国为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发展,规定在美国境内投资达一定标准以上者可申请移民美国,依不同的投资方式及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规定,如下所示。设立新公司区域中心: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一般地区(习惯型):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投资现有公司1.1990年11月29日后设立,或2. 1990 年11月29日前设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购买后进行重组;(2) 增加公司净值或员工人数比率达40%以上;(3)仍须符合在区域中心投资金额美元90万元以上,一般地区达美元180万元以上。
除了投资达一定金额以上,另该投资项目尚须能够直接或间接增加或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是指透过投资问题企业(亦即在进行投资前亏损二年以上,且累计亏损达其亏损前净值的20%以上之企业)后,为该企业美国籍员工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者。符合规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临时绿卡暂时在美国居住,二年后移民局会审核其当初的投资是否属实且符合相关规定,若能通过审核便可将当初取得的临时绿卡转为一般正式的绿卡,取得永久居留权。随着移民美国人数逐年上升,加上投资移民项目层出不穷的投资纠纷,美国移民局可能针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批准采取更严厉的审核。这一年已经有不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规定,使得投资人无法将临时绿卡转换成正式绿卡,造成在美国就学的子女可能被迫休学。因此移民投资项目的选择会影响是否可以顺利取得美国身分,不可不慎。
投资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较除具备特定技能的专业人士外,一般人会采取投资移民或亲属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相较之下,采取投资移民美国有其优缺点。优点概述如下:
一、对申请人的条件规定较为宽容:一般而言若能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通常不会被拒绝。尤其是在美国政府认定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的投资申请,只要能通过认定资金来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国较为便捷:在持有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的期间,入境美国时视为美国居民,移民审查官便不会以观光客的审核标准来多所怀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资人及其配偶或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移民。投资移民有上述好处,但是欲采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一、所需资金庞大:一般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一般地区(即习惯型EB-5)投资额为180万美元,若为高失业地区(TEA)则是90万美元;第二类、美国政府认定的高失业率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投资额为90万美元,但若该区域未来发生变化,新投资人若想再投资同一区域中心,投资门坎可能会调整到180万美元。未来投资金额门坎将根据通胀每五年调整一次,详尽金额以实际公布法令为主。
二、投资移民须符合的附加条件:直接或间接在美国创造至少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
三、投资可能亏损的风险:在美国投资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投资移民所取得的是为期二年的临时绿卡,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取得临时绿卡后第二十一个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核准后才能取得永久绿卡。
由于以EB-5投资移民方式申请美国移民看起来最为便利,且又以投资移民项目中心最省时省力,但整个移民办下来,除投资资金90万美元外,可能还需项目发行费、基金管理费、申请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他项费用约10万美元,整体花费达100万美元。而依据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截至2019年11月
4日总共批准了?811?个区域中心,各种移民项目五花八门,移民者该如何规避投资风险,以避免绿卡拿不到,投资资金又损失,笔者认为可由下列四个方向评估:
一、EB-5投资人应仔细筛选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并确认经营专业团队背景,包括公司负责人信用记录、项目主导人的信用资料、公司资产研究(有无虚增资产市值)、公司背景调查以及犯罪记录等,并确认有无EB-5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投资人本身应了解美国EB-5的基本法律要求,不可盲目听从区域中心及移民中介公司的宣传数据,若称已取得与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所谓「特许经营协议」,或称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准和许可」应追根究柢,了解文件真实性;又有所谓「政府保证」、「政府支持」、「政府参与」通常可能性非常低。
三、直接到美国移民局的官网上公布的区域中心进行确认是否有该移民项目的存在。
四、必要时委托有经验的美国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EB-5投资移民法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根据2022年3月15号美国总统拜登签字批准的EB-5投资移民新法案: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80万美元到移民局核准的TEA地区(目标就业区)项目中,就可获发两年期的有条件绿卡。新法案每年为TEA地区项目和基建项目预留3200张绿卡配额,无需排期。所投资项目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则投资者可申请将绿卡条件解除,从而获得永久绿卡。
申请流程如下:
1. 签约、选择投资项目;
2. 原始材料收集:客户经理访谈、收集原始材料、确定移民申请材料清单;
3. 材料制作、翻译,开设监管账户、转投资款
4. 递交移民申请(I-526申请)至美国移民局;
5. I-526获批
6. 递交DS-260/I-485表;
7. 全家体检;
8. 赴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
9. 面试通过,获的移民签证;
10. 登陆美国,获得2年期有条件绿卡;
11. 条件绿卡两年到期前三个月申请绿卡条件解除(I-829);
12. 获得无条件永久绿卡;
13. 按计划退出投资。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简易,不需自己创业,不必亲自参与经营及管理。申请过程不需要占用很多时间和精力。
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和步骤
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申请人必须拥有100万/50万美金证明
3.该投资在美国境内须直接/间接创造10个以上全职工作岗位
4.投资资金来源必须是合法正当途径
*EB5的申请条件并未对申请者的学历,职业,语言和工作经验进行限制
*申请“有条件绿卡”需要维持10个全职工作岗位2年以上。两年之后,可以申请美国合法永久区民权,即“无条件绿卡”
*申请者不再需要本人在美国创办公司
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流程:
1.选定投资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和法律文件
2.将投资款汇入项目指定的美国监管账户
3.提交所有材料并提交I-526(美国企业家投资移民)申请
4.I-526获批后,申请文件被转交到国家签证中心
5.领事馆进行面签
6.获签后,6个月内赴美,换取有条件绿卡
7.维持工作岗位两年期满的前90天(即赴美21个月后)提交I-829申请,获取无条件绿卡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入境物品携带须知
不可携带:
一:肉类
根据生产地国家的动物疫情情况,大部分国家出产的各种肉、奶、蛋、禽肉及其制成品,无论是新鲜的、冷藏的、冷冻的、风干、腌熏还是完全熟透的,一般都禁止入境。
此外,还需要注意不要携带含肉、蛋的月饼、粽子及腊肉、熏肉、腌肉、香肠、肉松、肉干、火腿、烤鸭等肉制品入境。
二、水果、蔬菜、植物
植物种子及土壤各类水果、蔬菜、植物、植物种子、植物产品和土壤严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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