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劳移民专家解释:
最低投资额是50万美元,还有100万的投资方式
一、50万美元投资方式
向美国政府认可的经济特区投资项目投资50万美金,5年后可以选择取无利息回本金或者继续投资。目前,只需投资50万美元的州包括:阿拉巴玛,阿利从内,康州,麻省,纽约,北卡罗莱纳等州。
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容,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投资移民须知:
(1)通常的投资金额为一百万美元,在高失业地区投资金额为五十万美元。
(2)投资必须到位。
(3)投资的资金必须来自合法渠道。
(4)投资的商业和公司必须有益于美国经济并在通常情况下创造不少于十个全职职位。
(5)投资和申请人必须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
申请美国投资移民流程:
1.签订代理合同
2.准备材料,50万美元存入银行申请人的帐户,并开具存款证明
3.递交移民申请:I-526表格、G-28表格和移民申请资料
4.2-3个月美国移民局审核结果通知:I-526通知
5.6-8个月广州领事馆面谈,或赴美国快速面谈
6.面试通过后,三个月内全家赴美国完成移民报到手续,投资
7.美国移民局报告经营情况
8.报到后第21至24个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取消绿卡附加条件
9.60个月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二、100万投资项目
常规项目100万美金投资移民,投资者必须要住在项目所在地区,并亲自经营管理,且必须在投资开始两年内创造10个全职工作机会。许多投资人选择这种方式投资是有自己所熟悉和喜爱的行业,而且可以完全掌控投资款项。
如果想要申请常规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投资一个新的商业实体
a. 投资一个新的商业实体
b. 重组现有的商业实体
c. 扩充现有的商业实体
2. 雇用至少10个以上专职员工
3.投资金额至少100万美金
美国投资移民:50万与100万的区别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日趋火热。关于EB-5投资移民美国的越来越多,众多的中国人士对于投资移民美国的投资资金的问题产生疑问,究竟是投50万还是投100万好呢?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可划分为:而100万美元投资项目的投资者须是亲自参与经营。即投资于常规项目;5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则无须投资者亲自参与,即投资于地区中心项目。
对投资100万还是投资50万,这并不像一个简易的选择题那么容易做出选择的。其中还要分析哪种投资更好,那么先要了解这两种投资资金的要求具体是针对什么样的投资计划,还有对这些投资计划又有什么区别,这些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究竟是投50万还是100万,这要看每个投资移民申请者的自身条件不同而做不同选择。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及资金状况,且对美国投资项目的了解程度等等具体情况作出选择的。
来源:深劳移民
投资移民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Preference,简称为EB-5)。美国为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发展,规定在美国境内投资达一定标准以上者可申请移民美国,依不同的投资方式及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规定,如下所示。设立新公司区域中心: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一般地区(习惯型):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投资现有公司1.1990年11月29日后设立,或2. 1990 年11月29日前设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购买后进行重组;(2) 增加公司净值或员工人数比率达40%以上;(3)仍须符合在区域中心投资金额美元90万元以上,一般地区达美元180万元以上。除了投资达一定金额以上,另该投资项目尚须能够直接或间接增加或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是指透过投资问题企业(亦即在进行投资前亏损二年以上,且累计亏损达其亏损前净值的20%以上之企业)后,为该企业美国籍员工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者。符合规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临时绿卡暂时在美国居住,二年后移民局会审核其当初的投资是否属实且符合相关规定,若能通过审核便可将当初取得的临时绿卡转为一般正式的绿卡,取得永久居留权。随着移民美国人数逐年上升,加上投资移民项目层出不穷的投资纠纷,美国移民局可能针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批准采取更严厉的审核。这一年已经有不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规定,使得投资人无法将临时绿卡转换成正式绿卡,造成在美国就学的子女可能被迫休学。因此移民投资项目的选择会影响是否可以顺利取得美国身分,不可不慎。投资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较除具备特定技能的专业人士外,一般人会采取投资移民或亲属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相较之下,采取投资移民美国有其优缺点。优点概述如下:
一、对申请人的条件规定较为宽容:一般而言若能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通常不会被拒绝。尤其是在美国政府认定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的投资申请,只要能通过认定资金来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国较为便捷:在持有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的期间,入境美国时视为美国居民,移民审查官便不会以观光客的审核标准来多所怀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资人及其配偶或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移民。投资移民有上述好处,但是欲采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一、所需资金庞大:一般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一般地区(即习惯型EB-5)投资额为180万美元,若为高失业地区(TEA)则是90万美元;第二类、美国政府认定的高失业率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投资额为90万美元,但若该区域未来发生变化,新投资人若想再投资同一区域中心,投资门坎可能会调整到180万美元。未来投资金额门坎将根据通胀每五年调整一次,详尽金额以实际公布法令为主。
二、投资移民须符合的附加条件:直接或间接在美国创造至少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
三、投资可能亏损的风险:在美国投资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投资移民所取得的是为期二年的临时绿卡,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取得临时绿卡后第二十一个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核准后才能取得永久绿卡。由于以EB-5投资移民方式申请美国移民看起来最为便利,且又以投资移民项目中心最省时省力,但整个移民办下来,除投资资金90万美元外,可能还需项目发行费、基金管理费、申请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他项费用约10万美元,整体花费达100万美元。而依据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截至2019年11月4日总共批准了?811?个区域中心,各种移民项目五花八门,移民者该如何规避投资风险,以避免绿卡拿不到,投资资金又损失,笔者认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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