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华移民为您解答,这个是可以的,美国移民不像加拿大对子女的年龄有要求。只要在接触条件绿卡的条件时,您们办理的项目仍在正常运作并满足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职位的要求,每180天登陆一次美国无犯罪记录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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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绿卡在许多方面与正式绿卡无异,例如不用另外申请工卡便能工作,出国旅行不需到美国驻外使领馆取得回美签证等。但临时绿卡只有两年的有效期,只有临时绿卡在两年后转换成正式绿卡后才能取得永久绿卡。
如果申请人取得了临时绿卡,两年后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申请转成永久绿卡(remove the conditions)。绿卡转正两年的计算的开始日期是取得临时绿卡的日期而不是结婚的日期。按此计算,如果申请人在结婚一年半后取得临时绿卡,那么他取得正式绿卡的时间将是在取得临时绿卡两年后,即结婚的三年半后。绿卡转正时间的窗口是从取得临时绿卡后一年九个月到两年的期间。
由于临时绿卡需要转正,所以绿卡申请人在等待转正期间需要继续搜集并保存所有有关申请人与公民配偶共同生活的证据,包括水电费,银行联合帐号等。这些证据将在绿卡转正的申请中发挥作用,证明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及婚姻的真实性。如果绿卡转正前申请人和美国公民已经离婚或分居,临时绿卡持有人应当谘询自己的律师以了解是否仍有可能转成正式绿卡。
从有条件居留改为永久居留,中间又是一道手续。 在到了结婚两周年前的90天,可以开始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美国籍及外籍配偶必须一起申请。临时绿卡的效期的截止日期就是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不办理临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的话,结婚两年就失去了美国的居留权了。 如果结婚两年之内因为个性不合,或者受到美籍配偶的虐待,则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的豁免。取得了豁免,则可以在有条件居期间内的任何时候,申请调整为正式的永久居留权,正式的绿卡。注意,必须在移送出境之前办理。 如果外籍配偶的子女,与外籍配偶一同取得有条件居留的话,则列在外籍配偶的申请转换永久居民申请表上,同时转换为正式绿卡,如果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90天后子女才取得,则子女需要分开填报转换正式绿卡的申请文件。 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与外籍配偶同时取得有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包括在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例如身体受虐的报告,社工的评估,因为受虐而离婚的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六,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 不过I-751表格,能够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 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除美籍配偶签署的豁免﹕移送出境会造成本人或子女极端的困境。 真诚的婚姻关系,但是并非因外籍配偶的错误或过失,而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或婚姻无效 因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 八,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了申请变更为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后,移民局会在等待审核正式绿卡申请时间,延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也就是有条件居留12个月,以等待正式的绿卡送到家里。 九,追踪变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案,外籍配偶应与交件的移民局联络。 十,万一被拒绝时的申诉移民局拒绝申请会送拒绝的通知单,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同时移民局立刻会开始移送出境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诉,在移民法官审核移民局拒绝是否合理时,移民局必须提供拒绝的证据。假如移民法官认同移民局的说法,申请人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局上诉。 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决定后,当事人有33天可以准备向华盛顿的移民上诉局上诉。
指的是拿到永久绿卡后5年,不是临时绿卡,是解除条件后拿到正式的绿卡开始算5年,在这5年内实际居住至少2.5年的永久居民就可以申请归化入籍,同时,申请人也要满足在申请提交的州已居住至少3个月,未连续居住国外超过1年,如果您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归化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