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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洛杉矶万豪投资移民项目多少钱啊

一、美国移民

1、条件性绿卡(亦称临时绿卡)持有人享有同永久性绿卡持有人一样的权益,但该条件性绿卡有效期只有两年。两年到期时,如果原有婚姻继续存在,方可申请转为永久性绿卡。此外,两年后即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转为了永久性绿卡,但如果申请人在获得该永久性绿卡后即离婚而且再度结婚,如果要为其新配偶申请移民,则必须在其持永久性绿卡届满五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如果是真结婚而不是以假结婚获得绿卡为目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2、美国投资移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EB-5投资移民,必须是在指定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金。所以个人行为是不可以的。
美国EB-5项目目前做的比较多的有波特兰万豪酒店;弗罗里达特许学校等。但是只要是投资就有风险,你准备好了吗

二、洛杉矶万豪酒店投资项目开始分红了,是真的吗

是真的啊,该项目2011年由联鸿移民介绍给国内投资者,目前该项目的EB-5投资人已经悉数获得绿卡,而且投资人自酒店6月开业以来,已收到8700多美金的分红,月分红3000美金左右,可预见今后投资人将获得更可观的回报!求采纳

三、林氏移民的美国EB5投资项目哪里可以查询得到

关于美国EB5投资项目可以在林氏移民查看到:美国移民

1.万豪Residence酒店.
2.美国林氏集团主席林建中与维珍集团合作建酒店
3.福朋喜来登酒店
4.万豪Fairfield Inn & Suites酒店
5.雅乐轩酒店Ann街49-53号 纽约市曼哈顿125间客房
6.万豪万怡酒店

四、联鸿移民最近的美国EB-5项目包括CMB、威龙酒店全都失败了,真的吗...

您好,我们是联鸿移民!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目前我们的CMB组30和威龙酒店【尚处于推广期】,项目都还没结束,又何来失败之说呢?

当然,如果是【同行者有意杜撰】,我们也只能【采取法律手段实行维权】。

在此,我们秉承严正的态度,我们联鸿移民自成立至今,所推广项目尚未失败,可以说是罕见的100%成功率,其中的洛杉矶万豪酒店项目更是EB-5业界的经典成功项目。

顺便提醒:对于我们推广过的成功项目,各位可上移民局查证,这些均是做有备案,是真是假,一查便知。

冒昧之处,还请见谅!

五、EB5的6.EB5风险预警

EB5投资移民项目,本质上即是为银行拒绝提供贷款及美国投资者拒绝投资的高风险民间集资项目提供融资渠道。因最终得不到正式绿卡,只有不了解内情的中国投资人参加,欧洲及发达国家早巳没人参加这类项目。据2013年美国联邦统计,美国银行批准贷款的项目就有46.8%三年内资不抵债,这些连银行和美国投资人都不肯放贷的EB5项目,烂尾结果可想而知。
美国联邦移民局(USCIS)2013年5月30日通过新的政策备忘录,对EB5投资移民影响最大的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点,首先是贷款类EB5项目工作位置计算隐患重重,其二是大量建筑类工作不再被纳入工作位置计算。另外移民局已明确规定以租赁或出售房产为主的EB5项目不能符合工作位置要求,参与此类项目的投资人即使已获得临时绿卡(I-526),正式绿卡(I-829)也会在终审时被拒。
一.贷款债券类项目风险
EB-5债券,贷款项目的风险之高远远超出一般的投资项目,对于EB5投资人来说,面临着绿卡被拒和资金三角债的双重最高风险,申请正式绿卡I-829均被拒,原因如下:
1.层层转贷成多角债,EB5绿卡、还款均无保障:
EB-5债券,贷款项目有一个共性,就是这些项目看上去阵势强盛,参与方众多,具有很强的蒙蔽性,使EB5投资人会因此错误地低估绿卡被拒和资金三角债的双重最高风险。美国联邦移民局(USCIS)因此专门进行了规范。
这类贷款的模式是层层转贷,结构比国内的三角债还繁琐。由于收到投资款的公司并不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只是将投资款层层转贷给一家或多家公司,这些公司收到贷款后,再进行多层股权转换,每个股东都想方设法侵占贷款变为己有。最终就形成了说不清,理还乱的多角债关系。无论是基建项目、大楼建造还是社区建设等等,具体哪部分是EB-5投资款建的就是上法庭都无法判定。再追款打官司就更难想向。
EB-5债券,贷款项目都没有地产等实质性资产抵押,只是毫无信用度的项目方给投资人一张保证合同作担保,届时只要其中一家或数家公司关闭,投资人就会被典型的三角债所困,收款公司与用款公司相互推诿,项目烂尾之外,绿卡更无法申请成功。
2.移民局无法判断工作位置人数,造成EB5绿卡申请失败:
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批EB5投资人绿卡时的关键指标,就是必须确认该投资人实实在在地产生了10个以上的工作位置岗位。美国国会通过的移民法一再强调,如果工作位置数额不能确认,绿卡就不能获得批准。
移民局对使用债券,贷款项目融资的项目审理特别严厉,主要原因在于,这种贷款模式使移民局无法清楚判定哪些工作岗位是由EB5投资人贷款产生的。很多项目方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利用繁杂的资金转贷,对产生的工作位置岗位造假、滥竽充数,已经引起移民局的高度警觉。由于多角债模式结构繁琐,移民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分析判断,导致所有过桥贷款或夹层贷款的EB5投资人,都面临超长的审核时间和绿卡终审I-829被拒的结局。
3.美国、欧洲等国投资人对贷款项目避之不及:
贷款项目中的众多美国或欧洲参与方,无一例外都不愿作没有资产抵押的贷款,因为贷款无法偿还的风险极高。参与方都设置了诸多参与条款,例如先要求其他资金到位后才投入,项目情况稍有变动就能毫发无损的撤出。EB-5投资人,根本没有权限深入了解这些条款。一旦EB-5投资款进入项目,往往作为项目的前期运作管理费,先被花费殆尽。
随着项目的开展,众多的参与方只要有一方撤出,整个项目就会象多米诺骨牌般流产。而EB-5投资人手上的保证书在多角债的官司中,便成为一纸空文。由于没有具体的资产抵押,EB-5投资人更无权要求出售任何资产来偿还贷款。这就是EB-5债券,贷款项目烂尾率极高的原因。
4.贷款,债券类EB5项目工作位置计算成绿卡僵局
贷款类EB5项目是以贷款(loan)、借贷(debt),债券(bond)类吸金模式误导EB5资金投入。此类项目风险极高,业内预估为烂尾的项目。只有让不知情的中国EB5投资人来出资。收到投资款的公司并不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只是将投资款转贷给一家或多家公司。由于贷款类项目有不同来源的资金参与投资,EB5投资人的资金只是总投资额中的一部分,而且还有层层转贷,繁琐的多角债模式使移民局无法准确认定每个工作位置的来源,如果将其它贷款产生的工作位置套用于投资人绿卡申请计算,就明显违反了美国移民法(INA)条款203(b)。特别是目前普遍存在着项目方故意将资金多方转贷,伪造计算出高额的工作位置,已促使移民局对贷款类EB5项目严审,导致投资人的正式绿卡(I-829)审核通过率微乎其微。届时只要其 中一家或数家公司撤出或关闭,投资人就会被典型的三角债所困。收款公司与用款公司相互推诿,项目烂尾、讨债无门,根据移民局2013年10月份公开的案例报告结果显示,这些案例主要来自纽约和洛杉矶。对于这两个区域的所有贷款类EB5项目,移民局开始严查和复审,这类EB5贷款类项目涉及酒店、公寓等等。项目越大,工作位置计算问题也越严重,即使已获批临时绿卡(I-526),转正式绿卡(I-829)将被长期耽搁,最终被拒。严重的是项目方及中介融资时,从不对投资人透露实情。
二.酒店公寓类项目高风险
1.EB5酒店,公寓类项目,虚高3倍造价导致投资人绿卡被吊销:
美国移民局(USCIS)颁发EB5永久绿卡的首要审核标准就是确定EB5投资人有否真实产生10个工作位置岗位。
移民局于2012年3月对EB5投资的酒店,公寓项目调查时发现,项目方普遍虚增几倍的工程造价,赚走数千万美元,所剩的建造费无法产生足够工作位置。项目方用虚增3倍的造价来计算经济模式,伪造抬高工作位置人数,用欺诈手段来满足移民局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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